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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2022-01-27 11:35:32

编者按:为推动《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0〕7号)落地落实,近日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印发了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暨大旅游、大数据融合、大健康、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科技研发、文化产业、养老服务、会展服务等10个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贵州省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促进我省会展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全面提升会展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我省气候、生态、交通等优势,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集聚化、产业化导向,构建延伸会展产业链条,优化会展服务发展质态,提升会展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会展业三年内直接、综合经济效益增速均高于我省GDP、西部和全国服务业增速。发挥会展服务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高效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作用,力争把我省建设成为重要的国际性夏季会展中心和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四季会展大省。


2020年,全省会展业实现直接经济效益50亿元,综合经济效益450亿元,企业达到1.6万户、就业达15万人。


到2021年,全省会展业实现直接经济效益65亿元,综合经济效益580亿元,企业达到1.8万户、就业人数达到18万人。


到2022年,全省会展业实现直接经济效益85亿元,综合经济效益760亿元,企业达到2万户、就业人数达到22万人,全省会展业市场化率达90%,专业化率达70%。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打造一批品牌会展

1.持续打造一批标志性品牌会展。高规格、高质量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东盟(贵阳)“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交流周、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贵州·台湾经贸交流合作恳谈会、贵州·台湾经贸交流合作恳谈会和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等国家级、国际性会展活动。遵循“全球视野、国家高度、产业视角、企业立场”的办会理念,立足贵州、服务中国、面向世界,全力打造一批“国家级平台、世界级品牌”会展。(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台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林业局、省体育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重点申报在贵阳市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A2+B1类)。进一步向世界展示“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的国际名片,融合大数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文化旅游、园林园艺技术等多种元素,建成一个生态型商务会展区,打造多元化会展交流平台。通过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带动各类入园参观人数800万人次,吸引国际友人18万人次,实现相关产业400亿元左右收益,助推我省会展和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省林业局等,贵阳市人民政府)

3.积极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会展。促进会展机构与国际知名会展业组织、行业协会、会展企业等建立合作机制。申办一批与中国主场外交相关的国际会议及专业论坛,引进一批国际性知名展览项目在黔举办或设分展、一批国际性知名会议(论坛)在黔举办或召开主题活动、一批国际国内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的大会、论坛以及知名企业年会项目来黔举办。(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事办、省扶贫办、省大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重点提升和培育一批特色会展。积极推进贵州茶产业博览会、贵州遵义国际辣椒博览会、贵州人才博览会、孔学堂·国学图书博览会、贵州(安顺)国际石材博览会、梵净山国际天然饮用水博览会、贵阳工业产业博览会、藏羌彝走廊·彝族文化产业博览会、毕节试验区·乌蒙山农特产品交易会等会展活动提质升格。努力将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产品博览会、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暨中国·贵州国际绿茶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民间工艺品博览会等会展活动转为市场化运作的纯商业展。围绕我省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新增培育一批省内专业特色会展,培育一批我省在境外举办的自办会展。(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事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到2022年,实现全年举办各类会议(论坛)达3000场,国际性会议(论坛)达100场;全年展览数量达300个,展览总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单次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展览项目达10个。培育形成8—1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会展,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超过2个,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议(论坛)实现零突破,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程度持续提升。鼓励省级会展活动进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进办展办会标准化。推动各级政府逐步由主导办展办会转变为引导和支持会展业发展,会展业市场化率逐年提升。


(二)突出市场导向,培植一批优质市场主体

1.优化存量,培育一批专业化本地会展企业。设立省级国际会展集团,鼓励会展企业实施股份合作、兼并重组及发展连锁经营,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鼓励本地会展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国际会展组织交流,加强信息共享、展际合作和资本合作,提升核心竞争力。精细化、专业化培育一批中小微型会展企业,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四转”工程,支持会展企业加大投入,逐步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个体商户“枝繁叶茂”的会展业主体蓬勃发展生动局面。(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引进增量,吸引一批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来黔发展。深入推进“千企引进”工程和产业大招商,加快引进一批主业突出、带动力强的会展龙头企业。吸引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我省,引入国际知名会展公司参与我省场馆管理和会展活动承办,提高会展业国际化招商招展能力和服务水准。(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成立一批会展行业社会组织。成立省级会展行业协会,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成立会展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鼓励中介组织联合高校、研究院所共同组建会展研究机构。(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到2022年,培育年营收500万元以上本地会展企业50—60家,5000万元以上本地会展企业5—10家;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会展企业2—5家、专业化会展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3—5家;引进3—5家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我省。会展业对我省GDP和税收的贡献率逐年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显著增强。


(三)突出现代化、特色化,建设一批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

坚持适度超前的规划布局原则,构建全省层次合理、梯度明晰的会展场馆建设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永久会址、贵阳双龙空港国际会展中心、遵义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毕节市奥体中心、黔东南州奥体中心、黔南州绿博园等大中型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型综合会展场馆,改造升级一批现有会展场馆。运用大数据、5G、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提升展馆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智慧场馆建设。持续推进会展场馆周边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酒店、餐饮、物流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的会展设施体系。到2022年,全省规划建设8—10个展览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会展场馆,每个市(州)均有1—2个综合型国际会展中心,会展场馆总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全省星级酒店数量达240家,星级酒店床位数量达11万张,承接国际会展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突出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一批会展业集聚区

推动会展业集群发展,强化会展产业链中展前、展中、展后三大环节的专业服务能力、信息化能力和产业链协同能力。大力发展装饰装修、广告宣传、信息咨询、展品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票务等传统会展服务业态,积极培育会展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会展场馆单位、宾馆酒店、景区及周边购物中心之间在会展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联动效应,拉动会展消费。以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会展产业园、多彩贵州城、贵阳双龙空港国际会展中心、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遵义市国际会展中心、茅台名酒文化旅游带、湄潭国际会展中心、六盘水市国际会展中心、中国(安顺)石材城国际会展中心、毕节市奥体中心、铜仁市碧江区“五馆三中心”、铜仁市奥体中心、黔东南州民族风情园会展中心、黔东南州奥体中心、黔南州匀东国际会展中心、黔南州绿博园、黔西南州兴义富康国际会展中心、兴仁国际会展中心等场馆为中心打造会展业集聚区。突出主导产业,结合集聚区功能定位,推动会展业关联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规模集聚发展。到2022年,实现每个市(州)均有1—3个会展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突出信息化、一体化,打造智慧会展

成立省会展大数据中心,搭建会展业大数据技术和开发应用平台,逐步建立省、市(州)两级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会展活动线上线下联动,建立共享数据库,加强网络会展信息与实体融合,支持会展企业整合产业资源打造自有电子商务平台。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会展参展商、采购商、参会嘉宾、观众、渠道、产品等基础数据进行收集、管理和加工;探索为展商和嘉宾提供包括会展选择、物流运输、展台设计和搭建、礼仪翻译、商旅安排等定制化信息服务,推进数字化、专业化办展办会。到2022年,基本建立省、市(州)两级联动的会展大数据体系,会展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突出低碳、环保理念,打造绿色会展

坚持守好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构建以会展主办方、会展场馆和会展服务商为主体,构建物流运输、设计搭建、展览展示、会议活动、观众组织等各环节的绿色会展生态体系。积极推动新技术和新材料在会展活动中的应用,实现会展科技创新和便捷管理,降低主办方运营管理成本、环境污染及能源消耗。加强与国际会展组织、标准化机构合作,鼓励会展场馆和会展项目开展绿色展馆、绿色会展认证。重点在绿色展装领域取得突破,建立绿色展装配套服务支持体系。到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会展活动全面实现绿色办会办展。(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突出联动结合,推动“会展业+”融合发展

打造生态文化旅游电视频道,促进会展与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传播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旅游发展声音,扩大我省对外合作交流,大力宣介我省会展业和重点会展活动项目,扩大贵州品牌会展影响力,不断提高我省城市知名度、美誉度。推动会展与大旅游、大健康、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科技研发、文化创意、养老服务等服务业深度融合,催生更多新业态,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会展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到2022年,实现我省重点行业都有适宜的会展,会展业推动相关行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突出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最大限度破除制约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服务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会展审批、备案流程。推动建立会展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安保、应急、消防、食品安全等保障体系。探索在机场、口岸设置绿色通道,优化展品通关手续和监管流程,为会展活动提供出入境便利。完善会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信用档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调节机制,严厉打击会展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空间。到2022年,我省会展主体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持续提升。(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省级层面会展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会展业重大政策制定,协调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会展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为成员单位。成立省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强化对会展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分管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省贸促会(省博览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组建省、市(州)两级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工作专班,统筹安排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各项工作。


(二)完善政策支撑。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会展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措施,启动会展业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推动出台《贵州省会展业条例》,建立健全全省会展服务业创新发展政策支撑体系。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牵头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营等市场化方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会展业市场主体。省贸促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会展服务分类标准、指标体系,研究建立会展服务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做好会展统计和信息分析基础工作。


(三)提高资金保障。从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设立会展服务业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资金,采取绩效承诺奖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切块扶持等多种方式,用于支持会展服务业发展质态优化、会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重点会展企业发展,积极发挥专项资金对全省会展服务业发展的导向、示范和引领作用。省、市(州)两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出台《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在会展引进、会展培育、场租补贴、会展认证、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各市(州)政府要将促进会展服务业创新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品牌会展培育、会展业宣传推广、会展产业链构建延伸等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本辖区会展活动给予支持。


(四)拓宽金融服务渠道。以财政性出资发起设立会展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由国内外专业基金管理团队管理,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联合各市(州)和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子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会展机构、企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会展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本地会展龙头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加强中小微会展企业融资保证,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担保和增信功能。


(五)强化统筹联动。建立重大会展项目省、市(州)联动机制,省贸促会(省博览局)牵头,各市(州)政府联动,加强与国家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和境外商协会对接,在国内外重点会展项目申办和落地上,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


(六)加强宣传推广。各有关部门、市(州)政府要加大对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实施中典型案例的挖掘,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我省会展业发展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实施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的良好氛围。用好经贸、文化、旅游、体育等对外交流渠道,开展会展专题推介,加强我省会展业发展宣传报道。组织举办会展业高层次论坛会议,进一步扩大我省会展业的国际知名度。


(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将会展专业人才体系建设纳入贵州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引进会展业高端复合型人才。鼓励会展机构及会展企业加强与国际知名会展机构的合作。支持会展行业协会、会展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大对专业人才培育。


(八)细化调度督办。省会展服务创新发展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省贸促会(省博览局)切实发挥抓总作用,与各责任单位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机制,推动重点任务协同共进、信息共通、成果共享。各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要坚持“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年保总体”,台账化加强目标管理。省贸促会(省博览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