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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法》今日起施行,贵州启动主题宣传周活动

2022-06-02 09:40:09  
责任编辑:李金璐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天上午,以“依法保护湿地,共享和谐自然”为主题的贵州省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举行,启动主题宣传周活动旨在向全社会发出湿地保护倡议,号召大家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自觉守护和珍惜身边的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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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的生态资源之一,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2022年6月1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湿地保护专门法律,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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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湿地的多种功能与生物多样性;湿地合理利用与修复,湿地占用与恢复责任;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全省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将开展形式多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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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仪式上,省林业局向全社会发出“湿地保护倡议书”,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号召全省社会各界行动起来,了解贵州湿地,积极参与保护和宣传湿地,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湿地资源的守护者、湿地保护的监督者以及湿地法律的宣传者,自觉守护和珍惜身边的湿地。


据了解,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湿地生态系统更是“两江”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全省湿地面积有300余万亩,湿地类型较多、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河流和人工湿地比重大,有着不可替代的保护价值。但同时也是全世界喀斯特分布最集中的区域,地形破碎、切割明显,湿地资源珍稀且脆弱,保护恢复任务紧迫而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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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各地已先后投入了40多亿元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和修复。截止到2021年,全省已建成湿地公园53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45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市级湿地公园4个)、建立湿地保护小区96个,发布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73处,草海湿地、阿哈湖湿地等省级重要湿地正在申报国家重要湿地。全省湿地保护率从2012年的26.53%提高到2021年的53.61%,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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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经建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湿地公园53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45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市级湿地公园4个);湿地保护小区96个。


贵州湿地资源可划分为4类: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贵州是我国河流湿地类型最多、景观最丰富、水质最好的省区;最大的湖泊湿地是草海,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黑颈鹤等水鸟的重要越冬池;沼泽湿地中最为独特的是喀斯特森林沼泽,是由枯枝落叶及腐殖土长期垫积、充填溶蚀洼地及裂隙积水形成;人工湿地巧夺天工,包括库塘、稻田、输水河、水产养殖场,以库塘和稻田为代表。


近年来,贵州省通过开展湿地修复、实施重要湿地评价、出台湿地保护制度等措施,初步建立起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截至2021年10月,贵州省湿地面积为234935.09公顷,湿地保护率为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