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5日至3月3日,“骏马迎春·乐游施秉”春节龙灯展演系列活动将在施秉县城热闹启幕,66米长龙巡游、炸龙狂欢、龙灯竞技等特色活动将轮番上演,千年龙韵与新春气息交融,届时将为市民游客献上一场兼具文化底蕴与民俗趣味的视听盛宴,让施秉这张独特的龙文化名片愈发鲜亮。
施秉的龙文化,始于唐宋,盛于明清,绵延千年从未间断。最早由清水江、舞阳河流域的苗族先民兴起,最初为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祭祀活动,历经演变,形成了草把龙、亮龙、水龙、亮头亮尾龙四种独具特色的龙灯形态,成为苗汉文化交融的生动见证。
本次龙灯展演以“骏马迎春游施秉·百龙聚会闹新春”为主题,涵盖开幕式、盛世巡游、炸龙狂欢、群众才艺展演及闭幕式五大板块。2月25日正月初九晚,该县音乐喷泉广场将举行开幕式暨祭龙仪式,龙头点睛后,66米长龙、施秉历史人物、各乡镇龙灯花车组成的巡游方阵,将沿该县西街、十字街等主大街蜿蜒前行,拉开新春舞龙序幕。

最令人期待的当属2月27日正月十一的“焰火勇士—炸龙狂欢”。当晚,施秉县城关镇10个社区的亮龙队伍将齐聚十字街,舞龙者身着盛装,甚至赤身裸背,在漫天烟花爆竹中翻滚腾跃,任凭火花沾身、炮火炸顶,依旧身姿矫健,将施秉人勇敢豪爽的特质充分展现出来。与此同时,“龙行施秉·福入万家”接龙接福活动也将同步开展,企业、商户、小区争相迎接龙灯,祈求新岁吉祥。

作为本次活动的亮点,四种特色龙灯悉数登场、各展风采。稻草编就的草把龙插满燃香,古朴雅致;竹篾扎制的亮龙内置灯烛,夜间舞动流光溢彩;柳枝缠绕的水龙绿意盎然,承载着古人求雨祈福的智慧;亮头亮尾龙则融合苗汉工艺,别具匠心。正月十四闭幕式上,亮龙登八仙桌表演比赛将上演巅峰对决,为系列活动画上圆满句号。

此次龙灯系列活动是施秉挖掘龙文化内涵、推动文体旅融合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施秉不断传承弘扬龙文化,不仅恢复传统龙灯习俗,更创新打造龙文化IP,同步举办龙文化征文摄影大赛,让千年文脉在新时代焕发新生。

千年龙韵传薪火,骏马迎春启新程。这场持续数日的龙灯盛宴,不仅将会进一步丰富游客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会吸引八方游客走进施秉,在欢歌笑语中感受千年龙文化的魅力,助力“水墨云山·中国施秉”旅游文化品牌持续唱响。
文章系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如有不妥,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
来源:多彩贵州网
1阅读协议
>2设置个人信息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