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四年
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终于来啦!
近日
比赛时间、地点、项目等已确定

竞赛时间
2025年6月至8月15日
(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群众体育组大部分项目安排在开幕式前比赛完成)
竞赛地点
务川自治县
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
赛程安排
参赛单位:
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桐梓县、绥阳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务川自治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
比赛项目:
青少年组(8项):田径、足球、篮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速度轮滑。
群众组(12项):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健身气功、气排球、游泳、花样跳绳、象棋、围棋、国际象棋。
赛场安排:
务川自治县有关体育场馆
参赛办法
报名和报项:
1.各代表团组队报名项目均不能漏项缺项,报名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请各代表团于2025年6月3日前将《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小项意向报名表》(青少年组和群众组)加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传至指定邮箱。各项目报名表原则上赛前30日内必须完成(具体见单项规程要求)。
代表团官员:
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名,副团长2名,工作人员2名(青少年组和群众组各报1名),联络员1名。
报到和离会:
1.各代表团团部人员于开幕式前1天报到,其中联络员和工作人员于开幕式前2天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各项目代表队赛前1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具体时间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相关费用:
青少年组各代表队比赛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责,提前报到、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和其它费用由各代表团自行负责。超编人员及群众组一切费用自理。
运动员资格与审核
运动员资格:
1.青少年组
(1)凡持有遵义市行政辖区内正式户籍,符合参赛年龄,证明身体健康和满足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均可代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同一运动员报多个大项目的,如遇比赛时间冲突,以比赛先后顺序靠前的报名大项参赛)。
(2)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参赛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显示的出生日期为准。
(3)已代表其他市(州)在全省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注册的运动员或省级训练单位正式队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参赛。
(4)省级训练单位试训或集训队员,凡符合竞赛规程总则,可代表原输送所在地参赛,需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5)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同时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组委会核发的运动员参赛证方可参加比赛。
2.群众组
(1)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属本县(市、区),时间划定为2025年1月1日前。
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以工作单位报名的,提交社保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需提交退休证。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属本县(市、区)。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
(3)所有报名的运动员,须办理运动员伤残保险、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参赛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5)符合单项比赛规程有关规定。
运动员资格审查:
1.组委会将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2.组委会于赛前20天公示报名运动员名单,无资格异议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最后一次复审,经审查符合参赛资格条件的,由组委会于赛前5天公示参赛运动员名单,一经公示不予接受运动员任何资格问题申诉。
3.组委会公示的报名运动员名单,因资格问题被取消报名资格的不予更换。
4.报名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该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5.比赛期间,出现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向全市通报。涉及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2人和2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竞赛办法
(一)各竞赛项目具体的竞赛办法、年龄、人数等,详见市教育体育局审定并公布的各项目竞赛规程。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最新竞赛规则。
(三)报名参赛单位不足7个,取消该项目设置;各单项设定的竞赛项目,报名不足3人(队)的取消该小项比赛。
(四)每个竞赛项目各代表团限报男女各一队,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五)除跆拳道项目,按竞赛规则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其他项目不得并列名次。
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含团体、集体项目),各项目报名人数在8人(队)(含8人〈队〉)以下则减1录取,报名人数在5人(队)(含5人〈队〉)以下则减2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四至八名颁发奖励证书。
(三)各县(市、区)报名参赛运动员中,在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举办同期参加全省或国内国际比赛而无法参加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的运动员。代表遵义参加全省锦标赛获前三名计金牌1枚;代表贵州参加全国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获录取名次计金牌1枚;参加洲际比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洲际公开赛和邀请赛)计金牌2枚,参加世界大赛(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公开赛和邀请赛)计金牌4枚。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和“先进个人”,具体办法另定。
(五)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组委会在闭幕式上颁发奖牌。
公布比赛成绩
组委会依据赛会竞赛日程公布每日比赛成绩,并抄送各县(市、区)代表团。
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人员等),由市教育体育局选派,其它所需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确定。
(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提前报到或推后离会的费用自理;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经组委会批准后另行通知。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并按运动会相关办法发放工作补贴和往返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
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颜色自定,规格1.6×2.4米)。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识。
比赛服装
各参赛单位须统一着装参加开、闭幕式。比赛服装根据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
青少年组项目设置

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
青少年组竞赛分组

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
群众组项目设置

遵义市第四届运动会
群众组竞赛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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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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