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会展业整体恢复。在全域经营—新商业环境下,会展业正在从生产性服务业向战略先导性产业升级。随着数字技术的迭代,会展业也在重塑新生态。
特别关注
第三届消博会:疫后首场重大展会活动
4月11日至15日,以“共享开放机遇、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在海口举办,65个国家和地区的3382个消费精品品牌参展,进场观众超过32万人次。本届消博会是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举办的首场重大国际性展会,也是“消费提振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133届、第134届两届广交会: 全面恢复线下参展、交易均超预期
4月15日至5月5日,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春季广交会)在广州举办。10月15日至11月4日,第134届秋季广交会举办。其中,春季广交会创下多个历史新高:首次启用新展馆,总展览面积从118万平方米增至150万平方米,展位数量从6万个增至近7万个,线下参展企业从2.5万家增至近3.5万家,新参展企业超过9000家,累计进馆超290万人次。
秋季广交会线下出口成交额达223亿美元,比春季广交会增长2.8%,呈恢复性增长态势。品牌企业出口成交63.5亿美元,比第133届增长7.8%,占出口成交总额的28.5%。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成交122.7亿美元,比第133届增长2%。值得一提的是,本届广交会落实了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入境人员提供“抵达前预受理、落地后免材料”等免签便利服务。同时,设置广交会客商专用通道,优化出入境便利化服务。本届广交会期间,白云国际机场、琶洲港澳客运码头口岸每日出入境超过3万人。
首届中国—中亚峰会:开启区域合作新篇章
5月18日至19日,中国—中亚峰会在西安举行。这是今年中国首场重大主场外交活动,也是建交31年来,六国元首首次以实体形式举办峰会。这次峰会具有里程碑意义,将开启中国—中亚关系新篇章。
2023年服贸会: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首次设展
9月2日至6日,以“开放引领发展 合作共赢未来”为主题的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北京举办。本届服贸会线下参展企业超过2400家,线上参展企业达6700余家。8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以政府或总部名义设展办会,比上届增加12个。其中,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首次设展,服贸会国际参与度、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作为全球服务贸易领域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展会,服贸会的市场吸引力和全球竞争力不断提升,为推动各国共同发展提供新机遇,彰显中国坚持开放合作的决心和信心。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 “一带一路”迎来十周年
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10月17日至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我国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形成3000多个合作项目,拉动近万亿美元投资规模。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和顶层设计,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一面旗帜。作为当今世界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共建“一带一路”进一步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六届进博会:首次实现全绿电低碳办展
11月5日至10日,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在上海举行,128个国家和地区的3486家企业参展。其中,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达289家。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进博会首次通过省间绿电交易的方式采购绿电800万千瓦时,覆盖展前、展中、展后全部用电量。这标志着进博会首次实现全绿电办展。
第二届数贸会:签约金额达1558.5亿元
11月24日至27日,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数贸会)在杭州举行。本届数贸会以“数字贸易 商通全球”为主题,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的1018家企业线下参展,367家企业线上参展。其中,51家为世界500强企业,53家为数字贸易全球、全国百强榜单企业。
本届数贸会期间,来自德国、法国、日本、匈牙利、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现场签约项目32个,总签约金额达1558.5亿元。其中,外商投资项目11个,总投资额17亿美元,占投资类项目数的39.3%。
首届链博会: 彰显中国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决心
11月28日至12月2日,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以下简称链博会)在北京举办。515家中外企业和机构参展,观展人数达15万人次。链博会成为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平台、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新载体。
作为全球首个以供应链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链博会既展示产品,也展示产业链条和生态,推动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融通,为构筑安全稳定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搭建互利共赢的平台,彰显中国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
政策关注
国常会:推动国内线下展会恢复 支持企业出境参展
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 动国内线下展会恢复,支持企业出境参展。支持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拓市场。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提高外贸竞争力。
《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 鼓励出境自办展
4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对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外展会的支持力度,持续培育境外自办展会、扩大办展规模。
在鼓励企业出境参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支持企业境外自主办展,这为会展企业拓展视野和空间提供了机遇。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加大对展会活动支持力度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提出,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增加受众面广的线下线上体育赛事。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
《通知》明确,加快文娱体育赛事审批流程,增加大型活动供给,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
十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
8月7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作了规范要求。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提出培育内外贸融合展会
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发挥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作用,培育一批内外贸融合展会,促进国内国际市场供采对接。
文章系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如有不妥,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
1阅读协议
>2设置个人信息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zexpo.cc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zexpo.cc),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