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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以上领军人才 千名以上拔尖人才
万名以上优秀人才
——贵州人才引进聚焦“百千万”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贵州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引进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着眼重点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创新、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学科提升,力争用10年时间引进百名以上领军人才、千名以上拔尖人才、万名以上优秀人才。
《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平台引才工作机制,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用人单位,依托现有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及重大科研项目,或者自主设立的研究中心(院、所、基地)等创新平台,引进领军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建立以才引才工作机制,用人单位主要领导挂帅引进领军人才,支持领军人才引进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组建团队,给予引进人才项目课题等综合性支持。建立行政指导下柔性引才机制,通过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和支援省份协调帮助,用人单位主动与省外人才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采取柔性引才方式引进人才,争取省外单位选派高层次人才来黔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给予差异化、多元化支持保障。对来黔创业人才将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且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最高250万元奖励。企业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技能人才最高可按人才年薪的8%比例进行奖励。对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使企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为地方经济作出重大贡献的,以及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引进的创新人才,在提升重点学科、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给予人才公寓保障,人才只需缴纳较低租金便可拎包入住,直到人才离开贵州、在贵州购房或退休,切实解决人才安居问题。给予人才贴心服务,向认定引进人才颁发省级“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卡人才按规定享受医疗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
《指导意见》指出,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负责创业人才项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高技能人才项目、柔性人才项目等5个人才项目。按照“松绑放权”要求,用人单位自主引进人才、认定人才、使用人才,并对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创新能力等负责。人才项目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审核把关,对人才认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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